[担保]海阳科技(603382):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8:16:59 中财网
原标题:海阳科技: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 料有限公司67,000万元57,766.1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16,207.6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7.79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担保合同金额合计数,未经审计。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2026年3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37,000万元;
2026年3月24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海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0万元;
2026年3月27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为海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亿元中包含之前年度签订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对应的未到期债权2亿元,实际本次新增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亿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海阳锦纶提供的担保余额57,766.10万元。2026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海阳锦纶提供担保67,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6年2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22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及原有存续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担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海阳科技持股84%  
法定代表人陆信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0694550033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6日  
注册地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汇路2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90,456189,027
 负债总额102,348104,143
 资产净额88,10884,884
 营业收入204,474382,154
 净利润3,2233,470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37,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 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 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涉及的安排费、 承诺费、代理费、手续费、电讯费以及其他杂费)、贷款人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律师费)。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 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 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保证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亿元中包含之前年度签订的 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对应的未到期债权2亿元,实际本次新增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与债 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 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 金、赔偿金、税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 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 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 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海阳锦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其发展所需的运营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6,20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79%,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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