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002766):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7:50:58 中财网
原标题:索菱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为0.050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4月7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手续,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3.5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2023 >
案》《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获得股份锁定条件及解除限售有关情况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0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 第一个解除限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售 2、2024年净利润不得低于2023年净利 润水平且不得为负。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关联交易部分的上市 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 司2024年营业收入(剔除关联交易 后)为1,369,524,616.13元,相较 公司2022年(剔除关联交易后营业 收入750,246,731.56元)增长率为 82.54%。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60,067,614.66元,不低于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 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2、2024年净利润不得低于2023年净利 润水平且不得为负。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 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行 100% 0% 权比例(N)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 性股票/股票期权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3名激励 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67万股;1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万股,其 他仍然在职的5名激励对象2024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考评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行 权比例(N)1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除预留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万股,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4月7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3.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03%。

3、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

激励对象类别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 数量(万 股)本次可解除 限售数量 (万股)剩余尚未 解除限售 数量(万 股)本次可解 除限售数 量占其获 授数量比 例本次可解除 限售数量占 目前总股本 比例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 (5人)87.0043.500.0050%0.0503%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87.0043.500.0050%0.0503%
注:①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50万份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表已剔除前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7,686,8590.89-435,0007,251,8590.84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856,293,36599.11435,000856,728,36599.16
总股本863,980,2241000863,980,224100.00
注:①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②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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