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版传媒(60192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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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7:25: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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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浙版传媒: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版传媒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斌烽 |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吴倩 |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核准,浙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版传媒”、“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444.4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5,750.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694.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于 2021年 7月 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43.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650.4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7月 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
财通证券作为
浙版传媒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浙版传媒 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针对
浙版传媒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
浙版传媒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展开情况如下: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公司在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将相
关议案征求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
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2022年 12月 20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温州新华书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新华书店)为控股股东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浙
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 2处房
产的确权与办证费 20.25万元,并形成
2022—2024年往来余额。浙江出版集团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24日向温
州新华书店支付 20.25万元办理权证代垫款
项,至此,双方不存在资金往来余额。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交易所报告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具体内容参见“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具体内容参见“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项目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具体内容参见“一、5、(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整改情况” | 具体内容参见“一、5、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持股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锁定、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公司关于股东持股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土地瑕疵事项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瑕疵事项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公司关于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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