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版传媒(60192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7:25:52 中财网
原标题:浙版传媒: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浙版传媒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斌烽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吴倩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444.4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5,750.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694.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于 2021年 7月 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43.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650.4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7月 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

财通证券作为浙版传媒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版传媒 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针对浙版传媒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浙版传媒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展开情况如下: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公司在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将相 关议案征求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 关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2022年 12月 20日,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温州新华书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新华书店)为控股股东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浙 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 2处房 产的确权与办证费 20.25万元,并形成 2022—2024年往来余额。浙江出版集团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24日向温 州新华书店支付 20.25万元办理权证代垫款 项,至此,双方不存在资金往来余额。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参见“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具体内容参见“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具体内容参见“一、5、(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整改情况”具体内容参见“一、5、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持股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锁定、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不适用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不适用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不适用
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不适用
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 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承诺不适用
9、公司关于股东持股专项承诺不适用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土地瑕疵事项的 承诺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瑕疵事项的 承诺不适用
1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4、公司关于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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