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600739):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14:0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飚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徐飚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二、审议股东会会议议案:
四、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股东会结束。 议案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7,393,888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22.07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2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55)。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2.07元/股(含)调整为21.85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7月27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2023年5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93,8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34%,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0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平均价格为13.5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2,494.1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在前述已回购股份存续期间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7,393,888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29,709,816股减少至 1,522,315,92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29,709,816元减少至人民币1,522,315,928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四、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为顺利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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