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发科技(600143):金发科技关于2026年3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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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7:20: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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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金发科技:
金发科技关于2026年3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
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3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金发科技”)对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 2026年3月,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月实际新增担
保金额 | 本月末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
公司 | 30,000.00万元 | 159,961.80万元 | 是 | 否 |
| 辽宁金发科技有限
公司 | 7,529.48万元 | 534,457.68万元 | 是 | 否 |
|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
限公司 | 30,234.00万元 | 427,989.75万元 | 是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无 |
|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 2,322,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29.2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情况
2026年3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结算等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子公司广东
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辽宁
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发”)、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发”)提供了如下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的3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3月31日担保余额以及可用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月实际新
增担保金额 | 本月担保前
批准的担保
额度 | 本月末实际
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 | 本月末剩余
可用担保额
度 |
| 金发科技 | 广东金发 | 30,000.00 | 350,000.00 | 159,961.80 | 190,038.20 |
| 金发科技 | 辽宁金发 | 7,529.48 | 926,500.00 | 534,457.68 | 392,042.32 |
| 金发科技 | 宁波金发 | 30,234.00 | 820,000.00 | 427,989.75 | 392,010.25 |
注:(1)本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等于“本月签署的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减去“对应担保合同涉及的此前存续担保余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的其他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广东金发、宁波金发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结算等业务或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等业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广东金发提供担保额度35亿元,公司为宁波金发提供担保额度82亿元,公司为辽宁金发提供担保额度95亿元。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辽宁金发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调整为926,5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
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
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广东金发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金发的股权比例为100%。 | 91441802077867032A |
| 法人 | 辽宁金发 | 控股子公司 | 公司对辽宁金发直接持股28.5580%;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盘锦金发
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金发”)33.0579%股权,公司
对盘锦金发的表决权比例为96.6942%;盘锦金发对辽宁金发持股
44.0992%,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鑫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对辽宁金发分别持股22.7857%、4.5571%。 | 91211100MA106PLY18 |
| 法人 | 宁波金发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对宁波金发直接持股80.44%,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
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9.56%,合计持有宁波金发的股权比
例为100%。 | 913302065736586519 |
| 被担保
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 | | | | | |
|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广东金发 | 674,649.84 | 491,946.00 | 182,703.84 | 321,977.83 | -929.50 | 627,433.40 | 443,800.05 | 183,633.35 | 407,082.19 | -1,804.00 |
| 辽宁金发 | 1,295,867.22 | 1,012,115.84 | 283,751.38 | 557,673.66 | -96,061.11 | 1,366,010.42 | 984,889.49 | 381,120.92 | 762,882.88 | -149,536.68 |
| 宁波金发 | 929,043.65 | 806,343.04 | 122,700.61 | 577,899.66 | -56,683.68 | 975,674.63 | 796,290.33 | 179,384.29 | 657,581.68 | -49,853.47 |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保
证
方 | 被
担
保
方 | 债权人 | 合同担保
金额(万
元) | 签署日期 | 担保范围 | 担保方
式 | 担保期限 | 其他说明 |
| 金
发
科
技 | 广
东
金
发 |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广
州)分行 | 30,000.00 | 2026年3
月26日 |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
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 连带责
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 无 |
| | | | | |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 |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建煌
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1,447.59 | 2026年3
月6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建煌
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138.93 | 2026年3
月11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建煌
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931.82 | 2026年3
月13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 辽 | 盘锦建煌 | 140.26 | 2026年3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 自主债务(汇 | 无 |
| 发
科
技 | 宁
金
发 | 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 月17日 | | 任保证 |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辽滨
万象实业
有限责任
公司 | 803.38 | 2026年3
月18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辽滨
万象实业
有限责任
公司 | 802.26 | 2026年3
月25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发
科 | 辽
宁
金 | 宁波金发
新材料有
限公司 | 2,449.31 | 2026年3
月26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 无 |
| 技 | 发 | | | | | |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建煌
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45.49 | 2026年3
月26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发
科
技 | 辽
宁
金
发 | 盘锦辽滨
万象实业
有限责任
公司 | 770.44 | 2026年3
月30日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6个月) | 连带责
任保证 | 自主债务(汇
票付款义务)
成立时起,至
主债务消灭
时止 | 无 |
| 金
发
科
技 | 宁
波
金
发 |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
分行 | 40,000.00 | 2026年3
月5日 |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
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
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 | 连带责
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
三年 | 该合同为续签
合同,该合同
担保金额含此
前存续担保余
额10,000.00万 |
| | | | | |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
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
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 | 元以及本次实
际新增担保金
额30,000万元 |
| 金
发
科
技 | 宁
波
金
发 |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
分行 | 15,000.00 | 2026年3
月31日 |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
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
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
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 连带责
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
三年 | 该合同为续签
合同,该合同
担保金额含此
前存续担保余
额14,766.00万
元以及本次实
际新增担保金
额234万元 |
注:上述被担保人辽宁金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广东金发、宁波金发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均
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辽宁金发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20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9.27%,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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