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龙江交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 月。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 2206,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中审亚太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业务覆盖全国各行业,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科技教 育、文化体育、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冶金矿业、机械电子、 石油化工、煤炭电力、交通航运、通讯信息、IT及高科技、农 林水利、建筑建材、房地产、烟草盐业、医疗医药、商品流通 以及中外合资和境外企业等,提供财务报表、企业重组、资本 运作、公司改制、股票发行与上市、财政投资、企事业经济责 任、企业清算、投资决算、司法鉴定等审计和财务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从业人员1700余人,其中, 注册会计师503人,有230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中 审亚太合伙人有88人。 中审亚太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77,761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75,3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 审计)33,258万元。2025年执行了44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 十次临时会议、2026年1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 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 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 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 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审亚太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中审亚太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策略》《中审亚太关于公司2025年度具体 审计计划》《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听取了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及 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 审计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 字会计师及项目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中审亚太关于2025年度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进行 了详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四)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部门规章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 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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