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龙江交通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黑龙江交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任的4位独立董事邵华 先生、曹春雷先生、王维舟先生、刘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过核查独立董事邵华先生、曹春雷先生、王维舟先生、刘 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均不 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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