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46:20 中财网
原标题:阳光电源: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拟实施的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工会委员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与要求,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均由参与对象根据自身诉求认购份额,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未来长远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6年 3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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