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嘉兴 二〇二六年四月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2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4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5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17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8 议案九:《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19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1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否则,会议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须现场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五、会议出席人员:2026年4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4月8日)的9:15-15:00。 八、会议程序: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审议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度,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针对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016,697.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20,926.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346,662.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16%;基本每股收益0.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55%。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根据会议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并履行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认真谨慎履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及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遵循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六)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此外,公司还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进一步提高了监督与沟通效率、强化了监督机构的专业性,确保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能够实现规范运作所需的相互协同、相互制衡。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加强对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1、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程序,根据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权限,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优化公司整体治理结构。 2、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3、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将督促公司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加深与投资者的互信与了解。 4、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820,926.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2,530,076.6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5,671,373.0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制定了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5,897,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1,769,3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由公司报销。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公司薪酬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进行调整,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基于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因素考量,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其他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授信申请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创光电”)、LANTEOPTICS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蓝特”)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九:《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核查,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关联方采购地面水。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具体情况如下: 1.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公司对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确认公司2023-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可以根据2026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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