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3009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1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3号3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李文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879,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股的33.06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4,421,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股的29.2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58,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股的3.791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86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股的6.68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690,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股的3.13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71,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股的3.547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文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9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2,8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153%。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康晓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6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3,38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222%。 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蒋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8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2,8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152%。 议案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继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8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2,8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152%。 议案 1.0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丽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9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2,84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153%。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丁业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2,82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151%。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夏绪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1%。 权股份的75.7150%。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幸福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970,0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52,82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1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玫、秦政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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