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42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号高桥大健康医 药城8楼8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95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下同)的60.9498%。 12 120,799,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5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4,549,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9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股份4,15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5%。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林、夏鹏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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