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601607):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6-02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团”)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4,070.7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表决,其他九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本集团2025年1-12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未超过上述董事会批准之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2026年1-12月,除已单独审议批准并公告的关联/连交易事项外 ,本集团与上海上实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上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以及天大药业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将不超过人民币14,070.7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等相关规则。现将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连方介绍如下: 1、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上海上实及其附属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连人士,与公司的交易构成A股及H股项下的关联/连交易。 截至2025年年末,本公司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上述图表中: 上海市国资委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上实指“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金钟控股指“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上实集团指“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药集团指“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指“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基本信息如下: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1楼 法定代表人:冷伟青 注册资本:185,9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8,325,375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0,801,99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67,861万元,净利润为602,678万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0,347,737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11,140,17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597,499万元,净利润为614,233万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钟涛先生在天大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大药业”)担任非执行董事,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天大药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双方的交易构成A股项下的关联交易。 天大药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天大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4楼2405–2410室 董事长:方文权 注册资本:4亿港元 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从事医药、生物及保健产品之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投资发展中医药产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大药业资产总额为76,502万港元,净资产总额为50,567万港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994万港元,净亏损为6,141万港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天大药业资产总额为77,480万港元,净资产总额为48,550万港元。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64万港元,净亏损为3,350万港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规模,根据其财务状况,该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持续且必要。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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