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兴福电子(68854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或“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兴福电子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兴福电子发展,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运营稳定,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不能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信息及股权结构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在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会要求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为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73.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8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5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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