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699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27名,所持(含代理)股份369,673,6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763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346,851,4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518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4名,代表股份22,822,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45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22人,代表股份22,913,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622%。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9,587,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5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31,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2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8%;反对54,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0%;弃权31,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公司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丁锋先生、曹茂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会做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9,594,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反对4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3,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34,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反对4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弃权33,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9,597,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4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30,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37,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6%;反对4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弃权30,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61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5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3%;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7%;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69,15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3%;反对30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210,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393,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0%;反对30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0%;弃权210,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9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8,152,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9%;反对4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38,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1%;反对4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9,5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49,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3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5%;反对49,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7%;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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