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总监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三)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保持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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