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6-01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杨莹、王宗正、朱俊、蒋蔚、张震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以及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6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出具了专项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其中,独立董事杨莹、王宗正、朱俊回避表决。 六、《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496,978,222股,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54,673.3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项目建设资金贷款使用期限依据项目建设期及还款计划确定。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金融机构、筹资方式和使用额度,办理有关筹资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陈晓先生、林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按规定关联董事陈晓、陈林驰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半导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资助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满足宏丰半导体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上述财务资助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510.2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及推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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