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688012):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1:11:18 中财网
原标题:中微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4.6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与交易额 孰高资产净额与交易额 孰高营业收入
收购杭州众硅10.21%股权23,534.8823,534.88-
本次交易157,604.91157,604.9124,411.88
累计金额181,139.79181,139.7924,411.88
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交易前一年(2025 年)财务数据2,984,601.902,272,884.051,238,463.83
占比6.07%7.97%1.97%
注:累计计算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曾发生购买同一资产的情况。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超过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无单一交易对方或同一控制下交易对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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