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000792):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报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何萍女士、陈斌 先生、宋林先生、张钦昱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何萍女士、陈斌先生、宋 林先生、张钦昱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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