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国神华(601088):中国神华2025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2:32:4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神华:中国神华2025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投资者登录www.sse.com.cn及www.hkexnews.hk网站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

李新华董事因公请假,委托康凤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25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鉴于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1.03元/股(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交所中国神华601088
H股港交所中国神华01088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
姓 名宋静刚庄 园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8610)58131088(8610)58133355
电子信箱1088@csec.comir@csec.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拥有位于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宝日希勒矿区及新街台格庙矿区等地的优质煤炭资源。2025年本集团实现商品煤产量332.1百万吨、煤炭销售量430.9百万吨。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2025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52,676兆瓦,2025年完成总售电量207.00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2,408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313.0十亿吨公里。

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2.7亿吨/年),拥有约2.24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 2025年比 2024年增 减(%)2023年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重述前
营业收入294,916339,788338,375(13.2)345,951343,074
利润总额79,33982,92885,793(4.3)85,03587,17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52,84955,80558,671(5.3)57,75659,69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48,58960,12560,125(19.2)62,86862,8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75,05991,08693,348(17.6)89,95489,687
 2025年末2024年末 2025年末 比2024年 末增减 % ( )2023年末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重述前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409,107419,559426,866(2.5)404,278408,692
资产总计627,761668,022658,068(6.0)640,086630,131
负债合计146,310171,377154,116(14.6)166,130151,761
期末总股本19,86919,86919,8690.019,86919,869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于2025年2月11日,本公司完成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22日、1月25日及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杭锦能源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报告比较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2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 变化 (%)2023年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重述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6602.8092.953(5.3)2.9073.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6602.8092.953(5.3)2.9073.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2.4453.0263.026(19.2)3.1643.1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7613.5514.04下降0.79个 百分点14.5214.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314.6014.39下降2.87个 百分点15.8015.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3.784.584.70(17.5)4.534.51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10.09.910.5上升0.1个 百分点10.611.0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12.913.313.7下降0.4个 百分点14.314.6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百万 元)100,471103,402105,477(2.8)108,045108,721
 于2025年 12月31日于2024年12月31日 变化 (%)于2023年12月31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元/股)20.5921.1221.48(2.5)20.3520.57
资产负债率(%)23.325.723.4下降2.4个 百分点26.024.1
总债务资本比(%)6.89.06.7下降2.2个 百分点9.27.3
3.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5年2024年 2025年末2024年末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52,84955,80558,671409,107419,559426,866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 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1,3693,7393,7503,4693,0362,787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54,21859,54462,421412,576422,595429,65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3.4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9,58568,52475,04281,76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4912,69214,41113,79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11,70512,60714,3929,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3825,25619,4599,806
受气候变化、煤炭电力市场供需关系、煤价电价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以及本集团成本费用结算周期、资产减值测试、营业外支出事项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季度间经营结果存在一定波动性。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1,870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180,198
H股记名股东1,67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78,833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177,175
H股记名股东1,658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013,812,709,19669.520不适用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339,0003,370,480,62816.960未知不适用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0594,718,0042.990不适用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0106,077,4000.530不适用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9,817,654102,737,7650.520不适用境外法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6,862,95192,146,8570.460不适用国有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沪+58,405,01567,499,5380.340不适用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977,44060,993,9240.310不适用其他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鹄 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36,270,44755,987,2980.280不适用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2,489,32654,411,0580.270不适用其他
注:1.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本控股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1,593,52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584%。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合计13,824,302,724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9.5789%。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4.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本集团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巩固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深化提质增效,全力拓市增收,加强成本管控,推行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精益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效。受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本集团煤炭销售量、营业收入等部分指标低于年度经营目标。

2025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75,532百万元(2024年:87,082百万元,已重述),同比下降13.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49百万元(2024年:55,805百万元,已重述),基本每股收益2.660元/股(2024年:2.809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5.3%。


  2025年 完成2025年 目标完成比例 (%)2024年 完成 (已重述)同比变化 (%)
商品煤产量亿吨3.3213.34899.23.379(1.7)
煤炭销售量亿吨4.3094.65992.54.602(6.4)
发电量亿千瓦时2,202.02,27197.02,288.9(3.8)
营业收入亿元2,949.163,20092.23,397.88(13.2)
营业成本亿元1,914.652,15089.12,239.23(14.5)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务 费用合计亿元152.06145104.9146.204.0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变动 幅度/同比下降 4.8%同比增长 6%左右/同比增长 1.0%/
2.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集团2025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49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660元/股;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为54,218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2.729元/股。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003百万元。

鉴于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1.03元/股(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本公司已完成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人民币19,471百万元(含税),加上董事会建议派发的2025年度末期股息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预计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股息总额将达人民币41,811百万元(含税),为202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的77.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9.1%。

本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 派息金额 (含税)年度现金 分红总额 (含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 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度现金分红总 额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本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百万元百万元%
2025年度末期股息 (尚待股东会批准)10.341,81152,84979.1
2025年中期股息9.8   
2024年度末期股息22.644,90358,67176.5
2023年度末期股息22.644,90359,69475.2
3.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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