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600737):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1:51: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粮糖业: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授权代表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委托人的签名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并且授权委托书 上的授权内容是委托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所律师假定公司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提供的有关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并且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结果都是其 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上午9时15分至下午15时。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 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告内容。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 序就公告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了现场会议表决 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后的投票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及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比例(%)是否当选
1.01 选举李明华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94,847,06899.7653
1.02 选举赵玮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94,509,72499.7345
1.03 选举曹高峰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94,509,41699.7345
1.04 选举王浩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94,503,11799.7339
1.05 选举吴浩军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94,698,30699.7517

议案序号及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比例(%)是否当选
2.01 选举董煜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4,354,26799.7204
2.02 选举张伟华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4,680,61299.7501
2.03 选举司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4,799,74599.7610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比例(%)
1.01选举李明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9,813,99579.2132
1.02选举赵玮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9,476,65176.4903
1.03选举曹高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9,476,34376.4878
1.04选举王浩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9,470,04476.4370
1.05选举吴浩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9,665,23378.0125
2.01选举董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9,321,19475.2356
2.02选举张伟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9,647,53977.8696
2.03选举司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9,766,6727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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