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华传媒(6008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2025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按照中上协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根据Wind数据,目前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 家,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亿元,同比下降 ,归属母公司股东29 2025 939.01 7.27% 的净利润合计107.69亿元,同比上升13.72%。 据图书行业咨询机构《北京开卷》发布的报告显示,2025年,整体图书零售市场在宏观经济环境与消费者习惯变化的双重影响下,延续了深度调整的态势,一场涉及渠道格局、产业链角色、营销逻辑乃至产品形态的深刻变革正在加速进行。2025年整体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达1,104亿,码洋同比下降 ,实洋同比下降 。 2.24% 3.80% 品类赛道和渠道结构性分化显著。品类层面,偏刚需和符合大众情绪的品类呈现正向增长。 渠道层面,作为内容文化产业,图书行业天然具备内容优势,2025年内容电商保持正向增长,并成为第一大零售细分渠道。这一变化不仅是数字上的更迭,更反映出图书零售市场已全面处于“内容驱动”阶段。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 年10月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主要资本平台。公司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江南书局以及特色书店 1925书局、1927·鲁迅与内山纪念书局,直营网点四十余家,同时还拥有上海市幼儿园教材、中小学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发行权;公司还拥有《上海学生英文报》的经营权,在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分为图书、文教用品和其他,其中图书和文教用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图书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整体平稳;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1,059,622.81元,同比上升1.31%,利润总额43,863,218.64元,同比下降32.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57,766.35元,同比上升4.4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57,438,836.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5,436,185.17元。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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