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泉阳泉(6001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冠群因公出差,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何建军代为出席,并按其书面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8,77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2,788,314.06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253,634.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77,867,312.20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120,946.42元。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年度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因此,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事项对本期利润分配构成限制,本期不实施利润分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小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C15)。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3至2025年“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分别为7.4%、2.8%、-4.4%,增速出现回落,行业整体增长承压,市场竞争格局将受到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3年至2025年“饮料”产量增长率分别为4.1%、6.3%、3.0%。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3年至2025年“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年同期=100)”分别为101.2%、99.6%、99.3%,价格有所承压。 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为主,兼有园林及环保家居业务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公司目前拥有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各专业分子公司,分布在吉林、江苏、北京等省市地区;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曾荣获“绿色中国特别贡献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图示如下: (一)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 “泉阳泉”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产品标准号为GB╱T20349,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长白山生产基地。 (二)“霍尔茨”木门及智能家居板块 霍尔茨公司是国内最早将德国T型门引入并实现本土化生产、研发、销售的家居企业。依托长白山森工资源与德系制造标准,历经二十余年深耕,霍尔茨已成长为以木门为核心、门墙柜一体化的集成家居解决方案服务商,是国内功能型木门与环保定制家居领域的标杆品牌。霍尔茨始终坚持高标准研发与制造,先后引进德国HOMAG全自动生产线,建立智能生产基地,构建从板材、饰面、木门到全屋木作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凭借优良稳定品质,连续20余载获评“中国木门行业30强”、“消费者信赖十大家居品牌”等。凭借国企责任与品质口碑树立行业典范,产品曾用于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新机场、亚洲投资银行、北京国家大剧院、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冬奥村等国家级重要工程。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北京生产基地和河北生产基地。 (三)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 园区园林公司,拥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能力,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曾荣获江苏省“扬子杯”、苏州市“园林杯”、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等荣誉。拥有7个苗木生产基地,2024年新增了药用苗圃。公司设计工程团队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1、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股份状态情况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52,000,000股质押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2、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持有股份状态变动情况 (1)2025年4月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45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4)。 (2)2025年6月16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450,000股股份被解除 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28)。 (3)2024年6月2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14,120,000股股 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3.42%,占公司总股本的1.9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1,720,000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08%,占公司总股本的4.44%(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0)。 (4)2025年7月2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解除质押4,500,000股股份,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剩余质押股份27,220,000股股份,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43%,占公司总股本的3.81%(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4)。 (5)2025年11月2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9,500,000股股 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2.49%,占公司总股本的1.33%;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720,000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6.92%,占公司总股本的5.13%。 2025年12月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解除质押13,100,000股股份,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剩余质押股份23,62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55.91%,占公司总股本的3.30%(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69)。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797.69万元,同比增加6,006.9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8,166.43万元,同比增加2,956.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7.88万元,同比增加893.75万元;每股净资产1.71元,每股收益0.02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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