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凯盛新能(600876):凯盛新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6 公司简称:凯盛新能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实现合并净利润-982,732,432.8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4,340,285.27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6,675,861.30元,截止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7,750,71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会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47,750,718.87元,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暂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分红。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025年,光伏行业仍处于新一轮深度调整期。历经两年多市场“供强需弱”引发的惨烈价格战,行业深层次的供需错配尚未解决,多数制造企业的经营依然面临巨大挑战,“反内卷”成为摆脱困境的核心共识。 供给端已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博弈”。2025年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名义产能均超1100GW,而全球实际装机需求仅约600GW。中国作为全球85%光伏产能的供给方,各环节产能利用率均不足60%,其中多晶硅、组件开工率分别低至47%、48%。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1-12月,多晶硅产量约134万吨,同比下降26.4%;硅片产量约680GW,同比下降9.7%;组件产量约620GW,同比增长5.4%。 从应用端来看,2025年行业规模与终端应用持续增长,光伏发电新增与累计装机量均创下历史新高。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新能源电力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受此影响,国内光伏装机呈现“先扬后抑”特征。年初至5月光伏装机增速较快,对全年装机规模形成明显支撑,前5个月新增装机同比增长约150%。5月单月新增装机同比增幅达388%,成为全年装机增长的重要拉动因素。从季度分布看,二季度集中释放;三季度明显回落,同比下降超过50%,环比下降超过了80%;四季度小幅回升。 政策面上,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202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多维度的政策文件,大力推动新能源与数字化、智能化的深度融合,着力破解消纳瓶颈、治理价格无序竞争,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第一份针对虚拟电厂的国家级专项政策,将为系统推进虚拟电厂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常态化发展提供重要指导。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明确就近消纳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的刚性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文件明确,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快推进风光大基地、分布式光伏一体化开发。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明确将对价格无序竞争行为进行告诫、成本调查乃至依法查处。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包括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前板玻璃(超白压花玻璃)、光伏双玻组件背板玻璃等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目前,公司已在华东、华中、华北及西南地区建立了八个智能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覆盖河南、安徽、江苏、河北、四川、福建六省八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产光伏玻璃原片产能6,100吨/日,深加工生产线55条,深加工产品产量约2.8亿㎡,销量约3.1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43,535,078.58元,同比减少1,350,912,225.13元;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970,881,049.02元,同比减利190,189,043.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14,340,285.27元,同比减利304,409,965.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42元。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73.33%,较 2024年末上升8.88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