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聆达 公告编号:2026-04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威迪”)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彭骞先生、明星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通过。 根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合肥威迪借款,用于支持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需要,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向关联方合肥威迪增加借款,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5年,公司向关联方合肥威迪出租房屋,交易金额为150,172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100%。该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已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 除上述交易外,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合肥威迪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彭骞 注册资本:16,974.6326万元 住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科创大厦A栋15层15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彭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合肥威迪为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且持有28.74%股权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合肥威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威迪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合肥威迪发生关联租赁不超过500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业务往来,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有利于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促进公司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材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彭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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