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 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 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 2025 12 31 年度财务报告、 年 月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审计结果表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2025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2025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年度审计工作中,始 终遵循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与工作效率,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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